生物生命与人格生命 : 医学界的生命观

 

 

 

 

一、作者简介
  
英格哈特(H. T. Engelhardt, Jr),贝勒医学院(Baylor College)教授。他的观点可以代表医学界的生命观。
 

二、英格哈特的生命观点

  由于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进行活体实验及各种人体研究,但有些人认为这方面的实验不符合伦理及人道精神,因此产生许多争议的伦理问题。作者为了替近代医学所面对的生命伦理问题做出有效的道德基础及立论,因此他尝试从人的生命中,区分出人有「生物生命」及「人格生命」两个部分。
  「生物生命」是指:人脑死后,其它身体机能仍然活着的情况,但已不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行为者,也没有道德行为能力;此时称为「活着(aliveness)」。
「人格生命」是指:人未脑死,并具有自我意识,也有道德行为能力;此时称为「活人(personhood)」。
  作者认为每一位「人格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及保护,但「生物生命」则在某些情形下(如:医学研究、重病症者及特殊情况需接受堕胎者…),可以被视为不具有人的身分,而可以进行医学实验、安乐死及堕胎…等行为。


三、简评英格哈特的生命观点

  英格哈特所提出的观点,乃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有利益及价值之原则上,乃是一种「效益主义」。
  面对医学及生物科技的发展需要,虽然急须要伦理学界提出新的伦理学理论及观点,但大多数的生命伦理学者,为避免触及敏感的伦理问题,因此仍不太敢提出各自看法,而默许问题的存在或认随发展。在此情况下,作者本于医学角度,提出此生命伦理观点,其勇气及务实的态度确实让人敬佩。但为了避免这样的伦理观受到误解及误用,作者应特别规范此理论只能应用于对人类有帮助的医学发展上,而不适合于其它领域,以避免此理论带来道德上的过度松弛。

 

 

※参考书目:
Louis P. Pojman,《现代生死学--今生今世:生命的神圣、质量和意义》,陈瑞麟译,台北:桂冠,1997。
H.T.Engelhardt,Jr,《生与死的伦理议题》,ed. Tom L.Beauchamp and Sevmoar P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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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魏连